【文字解读】都府办字〔2026〕19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我县于2023年12月获批江西省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县,2024年4月出台《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都府办字〔2024〕28号)文件。省里规定,该项目在2026年7月前必须完成县级验收,省级将于2026年8月份开展绩效考评,时间紧,任务重。
2025年3月24日省商务厅派出专家评估组现场专题督导调研后发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经多次督导,均没有进展,工作滞后,影响整个项目进程。
根据专家建议,县政府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74次常务会议,因原文件要求企业配套资金过高,难于实施,因此对《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作出部分修改,主要内容是省级奖补资金由原文件的600万调整为500万(另100万省财政以整个项目绩效考评后视开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奖补)支持形式为“以奖代补”,支持比例为企业投资总量的30-40%。后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退出,未及时修订版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因时间较紧,通过政府网站重新遴选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企业。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由都昌县佳运物流有限公司更换为江西鄱湖众创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由原来的都昌县新供销生鲜配送有限公司更换为当康食品科技(都昌)有限公司;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由都昌县溪鸟末端共配仓储有限公司更换江西鄱湖众创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经第三方专家考察,基础条件均较好。
经省市同意,根据聘请第三方专家的意见建议,我县由一类县标准降为二类县标准,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对照《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现结合都昌实际情况,对原《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一步修改到位。拟出台《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修订版)》,原《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都府办字〔2024〕28号)文件予以作废。
二、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为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五部分,另附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资金管理办法、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督导制度、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安排汇总表、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整体绩效目标表
三、与原实施方案的主要变化:
1.《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修订版)中,通过重新公开遴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由都昌县佳运物流有限公司更换为江西鄱湖众创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由都昌县溪鸟末端共配仓储有限公司更换江西鄱湖众创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由原来的都昌县新供销生鲜配送有限公司更换为当康食品科技(都昌)有限公司。
2.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建设标准由原来的一类县标准,改为按照《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二类县标准执行。二类县标准较一类县标准有所降低,主要体现在:
①人口方面。一类县常住人口≥80万,城区人口≥20万,二类县常住人口50-80万,城区人口10-20万,都昌县常住人口57.8万,城区人口约15万。
②国土面积方面。一类县县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二类县县域面积2000-3000平方公里,都昌县总面积2669.5平方公里。
③GDP方面。一类县GDP≥300亿元,人均GDP高、二三产占比高、工业/服务业发达,二类县GDP200-300亿元,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弱、人均GDP偏低。
④物流用地标准方面。一类县物流中心≥100亩、仓储≥5000㎡,二类县物流中心≥50亩、仓储≥5000㎡。
都昌县在人口、面积、GDP上均低于一类县门槛,因此执行二类县标准。
3.省级奖补资金由原文件的600万调整为500万(另100万省财政以整个项目绩效考评后视开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奖补)支持形式为“以奖代补”,支持比例为企业投资总量的30-40%。
解读机关:都昌县商务局
解读人:聂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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