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都昌县政府网站今年首期在线访谈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请到了九江市都昌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熊新庆做客访谈栏目,这一期我们访谈的是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就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交流解答。欢迎各位网友登录“江西都昌政府网”在线提问,我们将进行在线解答,现在有请熊党组跟网友打个招呼吧。
熊新庆: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今天很高兴来参加这期在线访谈节目,欢迎各位网友在线提问。
主持人:县委“五大行动”明确提出美丽都昌建设,筑牢生态环境屏障。请问我们是如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理念的?
熊新庆:都昌县拥有鄱阳湖1/3水域,1/3湿地、1/7湖岸线、9/10岛屿,湖岸线长308公里,是鄱阳湖区水域最广、岸线最长、岛屿最众、候鸟最多、鱼类最丰、湿地最阔、沙山最大的县,拥有湿地水鸟7目16科119种,候鸟20多万羽、江豚250余头,连续13年荣获全省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先进县,是省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有“中国小天鹅之乡”“白鹤世界”“珍禽王国”之称。我县山湖秀美,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但是生态基础十分脆弱。如果只讲发展不讲保护,只讲利用不讲修复,生态环境损害后很难恢复,因此要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理念的伟大实践中,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要求。一方面,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巩固优良生态环境,创造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巩固优良生态环境这个都昌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让优良生态环境成为都昌人民的“幸福不动产”“绿色提款机”。
主持人:近年来我们很直观地感受到水变清了,空气越来越好了,您能具体介绍一下都昌如今的环境质量状况吗?
熊新庆: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7月21日,我县PM2.5浓度年均值为23.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6.6%,全省排名第66位,全市排名第5位;优良天数比率为97.5%,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37位,全市排名第1位;空气质量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是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1-6月份,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都昌湖区总磷浓度平均值0.043mg/L,同比下降23%;其中都昌断面总磷浓度平均值0.04mg/L,同比下降30%;三山断面总磷浓度平均值0.04mg/L,同比下降20%;老爷庙断面总磷浓度平均值0.046mg/L,同比下降20.7%;新妙湖断面总磷浓度平均值为0.04mg/L,同比下降17%。省考都昌曹家断面各指标均达到Ⅱ类考核目标要求;全县2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经排查,我县目前没有土壤疑似污染地块,农用地安全利用与管控任务完成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是核与辐射安全保持稳定。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天然本底水平。
主持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制度性保障,也是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机遇,能否介绍下我县历年来各级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尤其是今年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及信访件整改情况。
熊新庆:2016年至2023年,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136个,已完成整改134个,整改中2个,完成率98.5%;交办信访件143个,已完成整改141个,整改中2个(为重复件),完成率98.6%。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全省信访件共3184件,涉及我县48件(重点关注件4件、苏山乡龙泉村重复10件、苏山乡宏升材料公司重复6件、大树乡大沔池重复2件、都昌镇服装加工厂重复2件、周溪镇老港重复2件)。按属地划分:苏山乡18件、大树乡5件,周溪镇、都昌镇各4件,汪墩乡、阳峰乡各3件,大沙镇、中馆镇、鸣山乡、芗溪乡、左里镇、三汊港镇、狮山乡、多宝乡、大港镇各1件。按类型划分:生态破坏类21件、大气污染类5件、水污染类15件、噪声污染类2件、土壤污染类1件、涉及噪声及水污染类1件和其他污染3件。截至7月24日,督察组交办的三十三批共48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上报,已完成整改31件、正在整改中19件,完成率54.8%。
主持人:当前,我县正在加速赶超,全面推进“五大行动”,请问环评工作如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底线”?
熊新庆:环评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重大项目的过程中,既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也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在守住“底线”上,主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严守法律底线。具体来说,就是项目类别及其选址、布局、工艺等要符合规划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出现触碰法律底线的“硬伤”。二是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在环评文件审查时,严格要求建设项目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位于环境质量未达标区域的,其措施要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通过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和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使之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免对相关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三是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严格审核环境风险评价内容,避免出现遗漏主要风险源或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四是维护公众权益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依规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应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对他们的影响,针对可能直接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的废气、噪声、污水、危险废物等,要求采取最严格的防治措施,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在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一是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环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评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对违反“三同时”和自主验收要求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加大“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内容。
主持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武器。请问今年我县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重点和思路是什么?
熊新庆:2024年,九江市都昌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持续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始终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效能,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执法支撑。
一是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构建有精度的监管网络。局执法人员将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坚持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职责,配合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纵深推进环境违法行为相关专项行动,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以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为重心,打出能力建设的组合拳。一是谋划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对标对表工作任务,细化行动方案,确保建成高效专业的督察执法体系。二是积极参与比武竞赛及监督帮扶。以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不断丰富理论武装,提升办案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我们将继续选优配强监督帮扶队伍,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各类比武竞赛及监督帮扶,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是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初心,持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一是做好重点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加大重点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二是提升信访处理效能,充分发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涉及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的切实解决。三是继续加强信访件的复查复核和跟踪督办工作。对已办结的案件抽选并实地复核,进一步提升环境信访工作实效性。
主持人:2023年,我县新妙湖国考断面总磷浓度0.047mg/L,同比改善22%,水质首次达到Ⅲ类,助力全省国考断面优良率提高了0.8个百分点,能否介绍一下我县在改善新妙湖国考断面所做的工作?
熊新庆:近年来,都昌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控农污、管养殖、抓面源、清内存、扩容量等综合治理措施,着力提升新妙湖水环境质量。主要是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攻坚
一是开展集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依托都昌县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完成新妙湖流域的5个乡镇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率达到90%。
二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对新妙湖周边1000m范围内集中居住的部分自然村优先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涉及北舍江村等自然村的12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开展生活污水排查专项行动。联合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对新妙湖周边1000m范围内集中居住的自然村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4700余万元,有效推进新妙湖周边重点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新妙湖湖区、滨湖带1000m范围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杨家湖、徐家湖、柳树郭村水(坑)塘、邵家湖、大屋蔡旁养殖塘、龚家湖养殖塘以及新建岭养殖塘等,逐步取缔承包养殖行为,禁止投饵投肥。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立农田氮磷面源污染物削减治理,充分利用耕地周边现有沟渠、水塘,建设生态沟渠、尾水净化塘等设施,对农田径流污染物进行过滤、净化和拦截,着力削减农田面源污染物入湖量。三是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严格规模市场准入,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指导养殖企业建设与养殖规模、粪污处理利用方式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
三、开展工业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对新妙湖流域的县工业园区内的涉水、涉磷企业开展雨污管网排查14.75km,完善企业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规范雨污排放口,做到应纳尽纳;对重点排污企业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加强特征污染物监测,抽检县工业园区2个雨水、1个污水出口水质情况,水质均未见异常;指导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1家,不断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四、开展优化水位应急调控专项行动
针对新妙湖内源污染严重的现状,在确保新妙湖流域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较高水位运行,枯水期最低水位控制在15.5—16.0m,防汛期最低水位控制在15.0—15.5m,增强水体污染抗冲击性。
五、开展“以渔净水”生态养殖专项行动
新妙湖水产场按生态养殖模式进行自主经营管理,实行以鲢、鳙为主的养殖模式,适当搭配鲤、鲫、草鱼等,放养密度120-60尾/亩,鲢、鳙投放量占60%—80%,另外,鲢、鳙投放比例为2:1-4:1;按照《都昌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规定,新妙湖为鄱阳湖直通湖泊,被划定为限养区,但为了改善新妙湖水质,新妙湖养殖模式按禁养区标准提标管理,自2012年开始,新妙湖全年不投肥、不投料、不用药、只投种,完全人放天养;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继续申报汪墩港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
主持人: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能否介绍一下轻微违法免罚制度的具体情况。
熊新庆:近年来,我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对无主观故意、违法后果轻微、及时主动整改违法行为的企业低限处罚或不予处罚,2023年全县不予处罚5起,免罚金额总计63万元,做到了“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得到了广大企业的好评。对此,谈几点理解:
首先,“轻微违法不罚”彰显了法治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由此可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不是不讲法,而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
其次,“轻微违法不罚”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现实需求。现实中,轻微违法违规经营的主体,很多是在初创期,在摸索过程中,应对风险能力较差,初次违法并没有主观故意,推行“轻微违法不罚”,为广大中小微企业获得纠错空间。“有温度的执法”,不是让“法律打了折扣”,而是让法律能更好发挥指引、教育、规范的作用,也避免了“为罚而罚”的错误执法导向,更有助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实现执法目的。
最后,“轻微违法不罚”对执法者精细化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需要强调的是,“轻微不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只有在符合免罚构成要件的前提下,才能适用。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轻微违法不罚”的制度本义和法条精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执法者的贡献。
主持人:都昌县人民政府网2024年首期在线访谈就到这里,再次感谢九江市都昌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熊新庆为各位网民答疑解惑,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