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社会救助工作
访谈视频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都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025年第6期如期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都昌县民政局局长戴晓林来到访谈现场,就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给大家答疑解惑,欢迎广大网友们在线提问。
首先请戴局长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戴局长:网友们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民政工作肩负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的重要使命,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而社会救助更是民政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核心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关爱、关心。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目标,持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下面,我简要介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进展。
一、提标保发放,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严格落实2025年社会救助提标提补政策,切实提升保障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980元/人/月,人均补差水平达634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升至765元/人/月,人均补差水平达513元;精简退职人员月人均补助标准同步调整至765元。提标政策自4月起正式执行,6月底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改善。同时,严格执行“每月10日前足额发放”硬性要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等各类救助资金超1.9亿元,发放准确率保持100%,民生保障底线更加坚实。
二、主动寻救助,提升精准帮扶效能
构建“大数据预警+铁脚板”的主动发现机制,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与网络平台监测精准识别潜在救助对象,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乡镇进行实地排查。截至目前,已成功帮助59名困难群众获得临时救助,42人纳入低保保障体系,实现了从“被动等待申请”到“主动发现需求”的根本性转变。此外,还将3.5万余名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建立了多部门协同帮扶机制,推动救助资源精准对接,使防返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严整治强监管,规范救助工作秩序
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构建“县-乡-村-组”四级责任体系。通过“入户走访核查、档案信息核查、数据比对筛查”三查联动模式,完成3万余人次数据比对,查处违规案例13起,追回资金6.25万元,移交问题线索6条。健全制度防控体系:建立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公职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完成322户425人备案;推行资金发放“电话回访+实地核查”双监督机制,抽查207户、核实274人,纠正各类问题85条。通过动态调整,新增低保对象2561人,退出1957人,累计调整4518人,救助对象精准度显著提升。
四、办实事惠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
深入开展“救急难”专项行动,为15名遭遇突发困难的群众提供及时救助,化解生活危机。组织“政策进乡村”活动覆盖24个乡镇,通过宣讲会、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政策,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份,让救助政策走进千家万户。实施“情暖学子民政助学”行动,通过民政专干与村干部联合摸排、多部门信息比对,建立困难家庭大学生精准台账,为75名符合条件学生发放救助金22.5万元(每人3000元);同时向市局推送80名困难学生信息,争取市级救助金25.28万元,构建市、县两级联动助学格局,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下一步工作方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仍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在“应保尽保、精准高效、长效稳固”上狠下功夫,推动救助方式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坚实、更有温度、更及时的保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主持人:好的,谢谢戴局长的介绍。下面有网友提问了。这里有“深境”的网友问,问申请低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戴局长: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按程序申请低保:一是收入达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现行保障标准(城市980元/人/月、农村765元/人/月);二是财产合规,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社会救助家庭财产认定办法;三是程序规范,经乡镇受理、审核、确认等法定程序。
主持人:这里有“淡然”的网友问申请低保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戴局长:我们提供“线下窗口+线上自助”双渠道申请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窗口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任一共同生活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窗口提出申请。若申请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且在当地居住满1年(不含省外居住),可向实际居住地乡镇申请,低保金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对行动不便、读写困难的群众,可委托村(居)委会或他人代为申请。
网络申请:通过手机支付宝登录“赣服通”平台,按指引完成自主申请,实现“零跑腿”办理。
主持人:这里有“强军”的网友问我县如何加强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救助精准?
戴局长:我们建立“定期报告+定期复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有升有降”:一是明确低保家庭定期报告义务,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向乡镇报备;二是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常态化核查,根据家庭救助类别确定复核频次(常补每年一次核查,非常补对象每半年核查);三是依托大数据比对实时监测家庭状况变化,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按程序办理减发、停发手续,确保救助资源精准投向困难群众。
主持人:这里有“人设基本”的网友问哪些人员可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戴局长: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具体界定标准如下:
无劳动能力:包括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至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至二级的肢体残疾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无生活来源: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包括特困人员本人;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70周岁以上且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符合规定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或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收入、财产符合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服刑人员(财产符合规定);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收入、财产符合规定的人员等情形。
主持人:这里有“新旧一年”的网友问除低保和特困人员外,我县还有哪些低收入人口申请条件和救助政策是什么?
戴局长:根据民政部及省市相关规定,我县低收入人口涵盖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共同构成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具体政策如下:
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且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家庭。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符合规定,申请前12个月刚性支出(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必要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出当地规定比例,且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的家庭。
申请程序及救助政策:具体认定程序参照低保相关规定执行。目前这两类对象不享受民政部门的基本生活保障,但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具体办理政策可咨询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对应主管部门。
主持人:戴局长,最后,您还有什么想对观众朋友说的?
戴局长:各位观众朋友,民政救助暖民心、守底线!只要符合政策条件,我们必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大家可通过乡镇服务窗口、“赣服通”平台申请,行动不便者可委托村(居)委会或亲友代办,求助渠道全程畅通。我们将严格监管救助资金,确保精准直达,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提建议。未来,我们会始终带着感情与责任,以更贴心的服务、更坚实的保障,守护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党和政府的温暖直达人心,与大家共同奔赴美好生活!
主持人:非常感谢戴局长的解读和答网友问,让我们对民政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有了更全面的了解。都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本期在线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