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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都昌县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措施》

日期:2024-04-17 14:56 来源:

解读机构: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员:余满燕        解读电话:18779297372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15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九府办字〔2022〕11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县建设,全面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助力企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措施。

二、起草过程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梳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九府办字〔2022〕114号)等文件要求,走访调研企业需求,充分考虑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情况,经过多轮修改形成初稿,再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全文分12方面措施。

1、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奖补,对新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和评定县级高价值项目的进行奖励。

2、优化企事业单位奖励政策,对发明专利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

3、引导企业保护发明专利和PCT专利的有效性,对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所缴年费(第六年至第九年)和PCT专利申报相应费用进行补贴。

4、强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对参加专利保险实际缴纳的保费、成功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以及质押过程中的评估费用进行补贴。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对获得专利奖、专利转化运用奖、优秀发明人奖等知识产权相关奖项的专利权人进行奖励。

6、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对为我县企业代理发明专利和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成效较为突出的代理机构进行奖励。

7、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对积极申报并成功认定的专利导航项目,给予相关补助。

8、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力度,对新获或者重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进行奖励。

9、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新获驰名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单位、协会组织等进行奖励。

10、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对搭建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且经市级备案的单位,进行奖励。

11、促进专利转移转化运用,对开展专利转移转化(出让、受让、许可、被许可等)经县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并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奖励

12、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对新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奖励。

根据市文件要求,鼓励县级层面出台配套政策支持的有6项。分别是1、3、4、7、8、9。

在市级层面基础上,从覆盖面、政策执行可操作性等方面细化政策6项,分别是2、3、5、6、8、12。

新增县级政策1项,9。

在市级文件内容的基础上,经删除、新增、修改,最终形成县级层面措施共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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