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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都昌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日期:2024-12-13 11:15 来源:

解读机构:都昌县气象局   解读人员:刘洋    解读电话:0792-5223402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江西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赣府发〔2022〕2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23〕6号)以及《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实施意见》(都府发〔2023〕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好护航都昌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安康,制定本会议制度。

问:《会议制度》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研究制定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气象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

问:《会议制度》主要内容是哪些?

答:《会议制度》共3部分,全文共计1500余字。本《会议制度》对我县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和工作机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细化。分为:第一部分会议组成,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同时设副召集人2名,由县政府办有关负责同志、县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第二部主要职责,主要学习重要方针政策、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有关气象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气象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第三部分工作机制,规定联席会议的召开次数,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问:《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哪些?

答: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

问:《会议制度》出台后后续工作如何开展?

每年至少召开1次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其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聚焦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策、规划、项目和问题,研究讨论并决策关键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责领域,主动担当,深入研究气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积极提出政策建议,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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