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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都昌县“五上”企业培育 扶持奖励办法(暂行)(修订版)》

日期:2025-04-25 09:49 来源:

解读机构:都昌县统计局   解读人员:李映福   解读电话:0792-5223375

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积极推动都昌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培育发展一批、推进升档一批、引导储备一批”思路,鼓励、扶持和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五上”企业)发展壮大,更大力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问:《奖励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各乡镇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承担全县“五上”企业培育纳统主体责任。二是对符合“五上”企业纳统条件的及时申报纳统,对暂未达到“五上”企业纳统条件的建立“准五上”企业培育库。三是建立完善“五上”企业培育扶持激励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五上”企业优先氛围,激发企业升规入统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全县“五上”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问:《奖励办法》主要内容是哪些?

答:《奖励办法》共7部分,全文共计5200余字。本《奖励办法》对我县“五上”企业的培育、奖励和监管提出了系统的方案。分为:第一部分目标任务,明确了办法实施的主体和对象,通过设定具体的任务,使得办法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二部分扶持奖励对象, 详细列出了受奖励对象的基本条件,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都昌县注册、依法经营、按章纳税并经国家统计局单位名录库确认的“五上”企业,各行业企业根据不同行业标准另外设立单独要求。第三部分扶持奖励政策,主要从严格实行申规入统奖励、强化企业统计正向激励、加大评审采购优惠力度、提供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加快工业企业技改升级、鼓励大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推进独立法人注册工作和优化政务服务保障能力等八个方面落实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四部分奖励条件,相关企业必须达到上规上限要求,且纳入一套表名录库的企业法人等相关要求。第五部分监督管理,明确各种违法违规情况执法监督主体,确保奖励办法准确落地。第六部分组织保障,强调奖励办法全过程流程保障,从培育到兑现,再到监管和考核,保证奖励办法实现预期目标。第七部分相关要求,对奖励办法作出补充说明。

问:《奖励办法》的对象是哪些?

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问:《奖励办法》的实行年限是多久?

答:本办法自4月14日印发起试行,暂行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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