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都昌网 发布时间:2024-05-30 09:58
都府办字〔2024〕28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5月16日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30日
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便捷高效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赣商务服务业字〔2023〕99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3〕237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4号)、《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赣商务流通字〔2024〕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定位,着眼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科学有序,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原则,按照“四位一体、统筹推进”的建设思路,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为龙头,以镇村物流配送服务站点为基础,以城乡共配为纽带,以资源集约整合发展和创新统仓共配模式为重点,切实破解制约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和突出问题,系统推动构建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绿色化发展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物流配送效率、降低物流配送成本,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有效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搞活流通,繁荣市场,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都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2年的努力,力争在2026年,基本实现“县城有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物流配送站、村村通快递”的总体目标,建立起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数字智能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
——配送网络更加完善。积极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点和村级物流配送服务网点建设,系统完善县域物流配送网络。到2026年,建成1个一类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建设改造一批乡镇物流配送站和村级服务网点,服务覆盖率达100%。
——资源整合持续优化。以县级配送中心为龙头,整合县域内各类快消品供应链上下游的物流、仓储、配送需求,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形成集中仓储和统仓共配。到2026年,对县域内主要商贸企业和各类商品供应商、批发商、代理商、厂商的物流配送资源进行整合,开展统仓共配,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仓库利用率80%以上,配送中心全年配送量市场占有率 20%以上。同时,引导快递物流、零担专线、冷链物流等物流资源整合,集聚发展,社会物流资源整合率20%以上。
——运作效率显著提升。县域物流配送组织方式更加集约,城乡要素双向流通更加畅通,物流配送服务更加高效。到2026年,物流配送运行效率明显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年库存周转次数9次以上,配送车辆往返满载率达50%以上,共同配送率达到60%。
——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鼓励使用标准托盘、周装箱等单元化器具,建立标准化配送车队,搭建统一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字化运营平台,具备资源整合、仓储资源和配送信息资源服务等管理服务功能。到2026年,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叉车、总货位数满足物流配送需求,标准化托盘(周转箱)使用率达到60%,标准化车辆使用率达到60%。信息化运营平台功能完善率80%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按照《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一类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标准,选址在佳运物流有限公司,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面积不少于100亩,仓储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按照《通用仓库及库区规划设计参数》(GB/T 28581-2021)等标准要求,对仓库主体结构、装卸站台、防雨棚、隔热通风等设施进行规范设计;配备货架、叉车、托盘(1200mm×1000mm)、周转筐(600mm×400mm)等现代化设备,合理划分存储保管区、进货验收区、拣选分拣区、流通加工区、集货配送区等功能区,完善集中仓储、统一配送等功能。项目计划2024年6月启动实施,到2025年6月前竣工。项目建成后,仓库利用率达80%以上,配送中心全年商品配送量达20%以上,年库存周转次数保持在9次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企业都昌县佳运物流有限公司)
(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
1.选址在都昌县溪鸟末端共配仓储有限公司,改造1个供销集配中心,整合邮政快递、三通一达等快递资源,实现集中分拨,共同配送。购置相应的分拣、仓储、装卸等设备,实现快递包裹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提高流通效率,降低寄递成本。项目建成后,乡镇供销集配网点覆盖率达到100%,上下行物流配送件数较试点前增长15%以上。2024年6月启动实施,2025年6月前竣工。
2.完善基层供销集配网络。依托供销基层站点、益农信息社等服务设施,制定统一管理标准、使用统一服务标识,布设乡镇村集配站点,配备终端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开展快递、农资等接收送达服务。2024年6月启动实施,2025年6月前竣工。(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信局、邮政都昌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企业都昌县溪鸟末端共配仓储有限公司)
(三)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
1.乡镇物流配送服务站点建设。 以乡镇商业超市、电商(快递)服务中心等现有场站为主要载体,分别在三汊港镇、土塘镇等改造升级5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乡镇物流站点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每个站点物流作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置货架、打包工具、装载器具等设备,提供商贸快消品送达、生鲜配送、农产品收揽等服务,统一标牌、明示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电话上墙等。
2.村级物流配送与快递服务站点建设。以夫妻店、便民服务店等商业网点为载体,改造升级50个村级服务网点,乡村物流站点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每个村级服务网点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重点规范服务网点内部设置,统一标识,配备统一的货架、电脑、打包工具等设施设备,提供商贸统一订货、快递通村、农副产品上行等服务;单个中转站点、末端网点至少整合邮政、快递、农副产品等业态。
2024年6月启动实施,2026年3月前竣工,乡镇、村末端网点覆盖率达100%,乡村网点共享率达60%以上,统一标识率达到90%以上,网点设备配置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乡村振兴局、邮政都昌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企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都昌县分公司)
(四)县乡村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通过政策引导和招标招商,由统一的专业运营机构与县级配送中心建立运营合作,并以此为龙头牵头推动,引导整合日用品、酒水、家电等县域内主要商贸经销商、代理商资源,将同一需求区域的物品实现集中仓储;根据乡(镇)配送中转站、村级末端配送网点分布情况,优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到乡村末端网点配送路径,充分整合自有和外部运输车辆,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实现对货物集散、分拨、配送的统一调度、合理配载。打造综合一体“客货邮”服务体系,依托乡镇综合运输站、邮政服务站等节点,开拓城乡公交车捎带货物、邮政快件等业务,开通客货邮融合示范线路。2024年6月启动实施,2026年3月前竣工,项目建成后,统仓共配总量达到全县货物销售额的10%以上,配送中心整合车辆数量达30辆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邮政都昌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企业都昌县溪鸟末端共配仓储有限公司 )
(五)物流标准化建设
1.组建城乡共配车队。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专业运营机构牵头成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园区管理机构,吸收社会运力企业参与,组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一支标准化县域物流配送车队,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运输标准体系,对整合的物流配送车辆实施标准化改造(主要为4.2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对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管理,配送车辆统一印有“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等标识字样,建立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输管理。2024年6月启动实施,2025年6月前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2.完善仓配设施标准化建设。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使用标准货架、装卸工具、包装工具,货位数不低于2000个,提升仓库运作效率;推广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购置标准托盘,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带托运输、乡村服务网点之间带筐配送。到2026年6月,标准化托盘(周转箱)使用率达到50%,标准化车辆使用率达到60%。2024年6月启动实施,2025年6月前竣工,并投入试运行。(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企业都昌县溪鸟末端共配仓储有限公司)
(六)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搭建集订单管理系统(OMS)、仓库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数字化分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于一体的县级商贸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平台积极与县域三级物流配送各服务网点、各商贸物流企业进行端口对接,引导企业运用信息平台获取和发布信息,实现电子数据交换和物流信息共享、快消品统一订货、快消品仓配可视化、配送车队运力共享,促进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有效降低物流成本。2024年6月启动实施,2026年3月前竣工,物流配送体系完整信息接入并完成联调联试,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供销社、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邮政都昌分公司、牵头实施企业江西鄱都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七)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以新供销生鲜配送有限公司,牵头推动冷链物流城乡配送体系建设。以服务肉类、水产冷冻需求,果蔬保鲜需求为主,整合现有冷链物流资源,选址在都昌县汪墩乡七角都蔡公路旁供销社七角分店,规划建设面向城乡消费市场的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冷链物流仓储设施,配备低温穿堂、封闭月台、数据采集终端、温度监控系统等设备,配备5辆专业冷藏车,开展冷链产品一体化物流服务,补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冷链短板。积极开展与种养基地、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对生鲜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和运输的标准化服务,重点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2024年6月启动实施,2026年3月前竣工,项目建成后,城乡冷链物流配送方便高效,冷藏车使用率达10%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企业都昌县新供销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
1.成立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完善考核机制。
2.开展县域物流摸排调研,对都昌县配送对象、配送品类、配送规模、运作效率等情况充分摸底调查,编制《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绩效目标表,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
3.编制项目遴选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拟定考核验收及项目管理细则并与实施单位签订建设服务合同。
4.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全面部署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前期工作,共同推动项目的实施,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4年6月-2026年3月)
1.根据省商务厅批准的试点方案,精准把握项目的时间节点,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项目按照具体时间节点开工,如期完成试点工作。
2.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工作,对所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察,督促各分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实施并有序达成目标。
3.由专班牵头,多部门及骨干企业协同联动,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具体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2026年4月-2026年6月)
1.根据《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3号),细化验收要求,编制《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验收办法》。
2.所有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验收办法》要求准备验收资料,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3.县商务局、县供销社依据项目类别和技术参数要求,委托具有相应专业水平、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采取资料审阅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收工作,形成验收结果,并将验收结果上报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
(四)绩效阶段(2026年7-8月)
按照全省工作部署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做法经验以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形成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构建我县县域物流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持续运营阶段(项目绩效完成以后)
持续巩固县域物流体系建设试点成果,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加强各环节相互衔接,促进县域内快消品、快递等业态进一步整合优化,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进入全面稳定运营阶段,不断激发县域经济活力,为县域物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邮政分公司共同组成的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试点期间的全程调研、帮扶、项目跟踪推进,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
(二)强化资金管理。一是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支持方向、具体支持比例和上限,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数据、财务票据等进行妥善保管并存档,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工程进度及运行情况,并严格按阶段拨付资金。二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控,发现偏离既定绩效目标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强化宣传推广。一是设置工作专栏。在都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对试点效果较好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并上报至省里相关部门。二是广泛宣传试点工作。充分利用省、市、县各类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网站等,广泛宣传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四)加强监督考核。加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监管力度,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查。加强对实施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产出、效益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考核。
附件:1.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2.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3.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资金使用标准
4.都昌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安排汇总表
5.都昌县2025年、2026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整体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