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以及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就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2023年,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接受并审查县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9件、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备规范性文件96件,并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分送有关专工委审查,经规范性审查,建议制定单位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增强相关单位法制观念,维护法制统一。
按照省市人大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对县人大和各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督促县司法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组织将都昌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江西数字人大。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县人大法制委于去年6月组织政府办、一委两院分管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各专委会负责人参加“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会”,会议下发培训材料。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有力推动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审查程序
按照《江西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的必答题。一是落实上级人大要求。针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专业和合法属性要求,严格相关委办专业审查与法制委法制审查相结合流程,审查上整合法制委、监司委、备案审查办职能,增强法制审核的专业性。二是规范报备程序。针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中发现的文件格式不一问题,要求乡镇严格报送备案文件格式和时间,按时上报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将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有效提高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三是加强沟通联系。针对有的机关报送不及时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联系,在7月份和元月份及时查看单位发文目录,主动发现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单位报备。(县人大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