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府办字〔2024〕55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昌县新妙湖自然资源资产公开出让方案的通知
都府办字〔2024〕55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昌县新妙湖自然资源资产
公开出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都昌县新妙湖自然资源资产公开出让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15日
都昌县新妙湖自然资源资产公开出让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关于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4〕80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出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情况
(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名称:都昌县新妙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二)出让标的物:都昌县新妙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20年使用权(养殖种植权、观光旅游开发权)。
(三)新妙湖总面积:49412.61亩。(地类:湖泊水面45426.37亩,内陆滩涂3447.02亩和其他地类539.22亩)
(四)位置:左里镇、北山乡。
(五)四至范围:
东至:汪墩乡;南至:北山乡;西至:鄱阳湖;北至:左里镇。
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规划利用条件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根据自然资源资产的禀赋特点,设置养殖种植权、观光旅游开发权,其保护与规划利用条件如下:
(一)养殖种植权
(1)湖泊水库以“人放天养”生态养殖模式运作。
(2)确保水质达到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要求。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以上。
(3)生态养殖模式:养殖品种以滤食性鱼类(鲢、鳙)为主,可适当套养青鱼、黄颡鱼、鳜、鲫等其他鱼类;禁止投喂饲料与其他动物粪便等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物质。
(4)种植权:仅限于水面有机生态种植,禁止施用化肥及农药,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
(5)养殖需依据农业农村部门相关意见进行合理养殖,放养规格及密度根据放养水域的初级生产力及鱼种规格来确定;当所设权能与灌溉、泄洪和蓄洪产生冲突时,需征求水利部门意见,配合水利部门进行管理。
(二)观光旅游开发权
(1)满足国家、省、市对水质、噪音等的环保相关要求,禁止生活污水直排入湖内。
(2)结合新妙湖水域特征,根据测算要求,水上游船总排水量规模控制在1.4万吨以内,船体类型大小在总量前提下因项目适宜调配,可适当配置有动力和无动力游轮、游艇、观光船等,开发水上民宿等休闲项目。
(3)游船经营业务范围可包含婚礼、会议、旅游观光、垂钓等。
(4)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相关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三、出让条件及要求
(一)本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本方案报都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九江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适时组织公开出让。
(二)本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年限20年,根据自然资源特征设置养殖种植权和观光旅游开发权两项权能,于基准日2024年10月8日评估总价值为54650.2万元。建议该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拍卖起始价确定为54700万元。加价幅度每次10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0940万元。
(三)出让价款缴交时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成交后,竞得入选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5个工作日内,供应主体应当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可以抵扣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缴纳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内。
(四)相关违约责任:①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②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或放弃竞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和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③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出让价款,未按时支付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仍不能支付合同出让价款,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④本次出让的成交价款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金,不包括其他费用。
(五)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及时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契税的,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应根据本《方案》设置的权能及其保护与规划利用条件,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编制《资产保护和开发利用方案》,报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发改、文旅、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禁止违规建设开发经营。
(七)本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出让年限20年,出让合同到期一年前需做好交付的相关准备工作,使用年限届满后,依法依规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