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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府办字〔2024〕58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昌县邮政快递业监管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12-11 10:09 来源:

都府办字〔2024〕58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都昌县邮政快递业监管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都昌县邮政快递业监管责任落实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2月11日

都昌县邮政快递业监管责任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邮政快递业监管部门,确保邮政快递业监管部门责任落实落地,有效提升行业协同治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89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完善县级邮政监管职责的指导意见》(九府办发〔2023〕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邮政双重管理体制优势,深化交通运输和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动县级邮政管理责任全面落地,有效提升邮政快递业协同治理能力,构建与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相适应的县级邮政管理工作格局,为奋力谱写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邮政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监管部门

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履行全县邮政快递业监管职责,在市邮政管理局指导和协助下,开展邮政快递行业有关监管工作。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赣财建〔2020〕44号)要求,为便于和市邮政管理局进行更好的工作衔接,由县交通运输局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邮政监管机构设置。在新机构未成立之前,暂由县交通运输局代替新机构负责全县邮政快递业监管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我县邮政快递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资源的整合。

(二)邮政快递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

(三)其他邮政公共服务中由本地实施的具体执行事项。

(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

(五)邮政快递业环境污染治理。

(六)邮政快递领域履职能力建设等。

(七)建立健全我县快递行业党建工作、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邮政快递业污染治理等协同治理工作机制。

(八)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健全机构。为做好邮政快递业的监管,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属地邮政快递业监管支持保障,推动全县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县交通运输局与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邮政监管机构设置。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掌握辖区内所有邮政快递业生产经营场所运营状况和安全底数,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督导检查;加强与市邮政管理部门在信息上的互联互通,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

(三)加强协调,凝聚合力。县交通运输局要主动谋划、积极协调,建立健全县级邮政协同治理机制,构建与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相适应的邮政管理工作格局。

(四)加强帮扶,促进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对寄递企业帮扶指导力度,掌握企业发展动向,纾解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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