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府办字〔2025〕29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助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都府办字〔2025〕29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昌县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助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县林业局:
《都昌县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助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3月25日
都昌县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助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省、市、县林业局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创新体制机制、盘活林业资源、扩大经营规模为重点、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人员队伍稳定,努力打造新时代改革发展样板,助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地见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服务的功能定位,利用主责主业,大力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壮大国有林场经济实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
2.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探索不同的发展模式,体现特色。
3.创新管理和经营机制,着力解决政策机制不活、经营动力不足、林地流转不易、人才引进不畅等制约国有林场绿色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形成创新性的成果,推动建立科学、完善、有效的国有林场管理体系。
4.突出重点,利用武山片区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引进社会资本发展一二三产林业经济;利用红光片区旅游生态资源,发展红色旅游产业;利用朝阳片区人工林资源发展国储林战略木材经济。
(二)建设目标
通过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建设,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激活内生动力;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联营共建,促进集体林权收储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盘活林业资源,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调整区划,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实现“生态美、林区活、产业优、百姓富”的建设目标。
二、重点任务
1.稳定经营面积、进一步明确林地权属。稳定承包权,保持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坚持延包原则,确保原有承包林地稳定经营。承包林地剩余期限10年以内的,发包方可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起算并合理确定延包期限。鼓励国有林场通过协商、赎买等方式,回购原流转、租赁给企业、大户的未到期林地。摸清家底,明确林场林地权属,妥善处理联营山场纠纷、地类冲突、权属重叠等问题;国有林场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接,明晰林地、林木产权,并进行相应的产权证登记。
2.落实配套政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将国有林场改革配套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林场改革发展;根据原改革方案,保障财政资金到位,按林场单位性质解决社医保问题;要创新思路,解决林场职工长期信访等问题;妥善安置职工,通过培训转岗、购买服务等方式分流富余人员。
3.加大造林绿化、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持续推进场外造林,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打造1到2个产业示范带和项目示范点;加强科学规划,实施针阔混交、乔灌草复层种植;结合产业布局实施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项目;针对宜林荒山、退化林地实施差异化修复;鼓励选择本地优良乡土树种,推广使用容器苗。科学划定公益林与天然林范围,优化公益林区划,适当考虑将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生态状况不脆弱的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适度释放林业产业发展空间;科学编制长期森林经营方案,探索森林分类管理模式,建立以提升森林质量为导向的政策、技术、投入和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等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储林建设,创新建设模式。
4.创新管理机制、探索经营激励机制。将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后设立的公益林管护中心等机构增挂国有林场牌子,纳入国有林场管理体系。推行“林长+林场”模式,配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开展国有林场“一场两制”改革,在保留林场现有性质不变情况下,成立经营性公司,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探索与国企、民企合作成立林业开发公司,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壮大林场实体经济规模,建立差异化绩效薪酬机制,调动林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待遇与业务挂钩。
5.盘活林业资源、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林业龙头企业投资开发,依托国有林场建立林权收储中心,激活社会资本参与;创新林权融资渠道,推广林权、林业经营收益权、未来收益权等抵押贷款模式,加快推动集体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参与乡村振兴,探索村集体或林农以林地、林木资源入股、资金入股、劳动力与技术入股等多种股份合作联营机制,实现联农带农目标。
6.创新林场+机制,建立新型合作模式。创新林场+林农、林场+集体、林场+企业等合作机制。实现与国有林场联营共建。以国有林场租赁、流转、赎买等形式,多种渠道扩大国有林场经营面积,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各级林长在国有林场发展中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力度;建立智慧林业平台,利用遥感、GIS、物联网等技术实时监测森林生长、病虫害及火灾风险等。以林地再流转形式确保了山场有人经营,林木有人管理。
7.探索“两山转换”,促进现代林业产业规模。申报特色生态旅游林业特色产业,红光林场正在申报自然观光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壮大林场实体经济规模。将公益林、天保林的补偿收益权作为资产质押,探索“林权抵押+补偿收益权抵押”双重贷款模式;建立公益林、天保林补偿收益权证明和质押登记制度,健全公益林、天保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处置机制,全面推进“两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政策落地落实。
8.开拓多元经营,建立林业经营收益权制度。依托组建的林业经营性公司,开展多元化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承接造林施工、园林绿化、林业咨询等业务。推广“养护托管、承包施工、技术服务”等模式,委托国有林场实施林业重点项目;鼓励县区将林地测绘与验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估等业务委托国有林场实施。建立健全林业经营收益权评估机制,赋予收益权证享有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权能,实现生态资产向金融资本的高效转化。
三、强化保障
1.组织保障。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探索“林长+林场”模式,高位推动林场改革发展工作。
2.队伍保障。探索人才“外引内培”模式,实现国有林场每万亩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林场职工专业素养;支持国有林场干部职工通过函授、网络教育等途径提升学历层次;支持通过“三支一扶”、特岗计划、林业定向委培等政策补充林场技术人员。
3.金融保障。实现“政银担保企”合作模式,联合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金融产品,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未来收益权抵押贷款、“保险+碳汇+融资”“两林”抵押贷款等业务;创新险种,开展天然林、公益林、商品林等保险业务,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1月-2025年6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都昌县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实施方案,都昌县公益林保护中心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7月-2027年6月)。按照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相关制度,有序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