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府字〔2025〕10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华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都府字〔2025〕10号
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华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李华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谭建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骏川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兼任都昌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 浪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朱任华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江 帅同志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占志勇任县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高玲玲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杜宇飞同志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文艳同志任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正科);
万建清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江步东同志任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谭柏平同志任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则成同志任县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志明同志任县一中副校长,免去其县任远中学副校长职务;
袁新华任县二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游 航同志任县任远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江建峰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向炎初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友华同志的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占佳利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 涛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文平同志的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曹新华同志的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冬凤同志的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詹尚鑫同志的都昌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2025年9月22日